对孩子的肉体暴力,实乃对配偶的精神暴力
以虐杀孩子为工具,来要挟配偶屈服
对家庭暴力的研究指出,家暴的产生并不是源于人们通常所说的“发泄”,而是在于控制,在于使对方屈服。以2010年发生在辽宁的一起夫妻吵架摔孩子事件为例,可以说明这一点:
妻子在哺乳期照顾孩子,丈夫贪玩跑去了网吧。夫妻因为此事争吵,妻子指责丈夫不顾家,丈夫也不甘示弱。于是妻子就打刚出生52天的婴儿,意思是你不在乎孩子,我也不在乎。没想到丈夫还不示弱,妻子干脆抱起孩子扔地下,丈夫仍不示弱,妻子捡起再扔,扔了三四次,使孩子全身淤青颅内出血。
在这起案例中,妻子使用虐待孩子的手段,来迫使丈夫服软,屈从自己。
配偶不示弱,则迫害步步升级
上述案例还表明,对孩子的伤害有个过程。起初是言语上威胁,若对方不从,就开始动手伤害;若对方还不从,伤害就会升级,甚至在“都这样了你还不管”的愤怒下,将伤害迅速升级为毒害。
在云南临沧的案例中,起初是丈夫将孩子举起伸出窗外,向妻子示威,但妻子依然还不依不饶跟其撕吵,丈夫一气之下,顺手拿起钥匙链上的水果刀刺进儿子眼睛。
这种过程类似于夫妻吵架摔东西,一开始摔小件,然后摔大件,只是有的夫妻,竟然连孩子都当成了“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