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未成年人性侵案96%熟人干的】
张大同受人尊敬信任的名师身份,使得学生们在疑惑和不知所措中遭受了侵害。回顾类似的新闻事件,会发现这并不是偶然现象,大量案件中,作案人都是孩子亲近熟悉的人,有老师、校长,有父母的朋友,有邻居和亲戚,甚至还有一些性侵者就是孩子的父母。
北京市房山检察院对本区近三年查办的这一类案件进行了统计,数据令人震惊。
房山区检察院检察官张敏表示,其中96%都是熟人作案。
性侵未成年人案件最显著的特点就是熟人作案,从世界范围的统计来看,熟人作案通常占到九成。
这类案件其实属于高发案件,在世界各国都是形势严峻的社会问题。一篇综合了几十个国家调查数据的权威报告显示,平均下来,未成年人里有近8%的男生和近20%的女生都遭遇过性侵犯,这个数据恐怕远远超出许多人的想象。
【法律空白:14岁以下“猥亵儿童罪” 14岁以上无任何法律保护】
广州大学法学院刑法专家沈志民说,目前,我国刑法在男女性幼童遭遇强奸时采用的法条不同,女童适用“强奸幼女罪”,而14岁以下男童适用的则是“猥亵儿童罪”这一罪名。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在我国现行的《刑法》中,强奸罪只有在受害者是女性时才成立,而猥亵儿童罪只适用于14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所以,如果是14岁以下的男孩,即使遭到强奸,也只能以猥亵儿童罪起诉,一旦超过14岁,就找不到任何法条来维护自己的权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