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医疗保险统筹区域内的下列人员:
(一)未成年人
学龄前儿童(未满6周岁本市城镇户籍儿童)
其他未成年人(本市城镇户籍,6周岁至18周岁,本市非在校就读居民)
(二)全日制在读学生
中小学生、高等院校学生、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学生、技工学校学生、特殊学校学生等(未享受机关事业单位家属统筹医疗保障,或未享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每年120元,居民医疗保险以当年9月1日至次年8月31日为一个保险年度,居民医疗保险费按年度缴费标准一次性足额征收。
每年的8月份银行卡扣费或现金缴费
儿童、在校学生由本人或监护人向所在托幼机构、学校或居委会申请参保。
1、携带资料
(1)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2)《广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申报表》一式两份,可在登记点领取或到广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网下载 )
(3)如需办理委托银行划帐缴费,须提供建设银行帐户、帐户持有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
若只有银行卡,无存折的情况下,需往银行卡里存一次钱(数额自定),来领取一份回执单,目的是证明这张银行卡的开户名。
(4)外籍学生须提供护照复印件一份;
(5)享受家属公费医疗或已参加新型农村合儿童、学生可免除参保,须提供公费医疗证明或农村合作医疗参保证明复印件一份。
2、 办理流程
在参保人户口所在地居委会提交参保人户口、父母一方的身份证、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填写《广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申报表》回去等电话通知来居委领卡的时间
办理完医保卡之后,只需回家耐心等待居委的反馈电话即可,大约一个月之内会通知回居委领取医保卡。
1.参保人员在本市社会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以下统称定点医院)就医发生的住院及门诊特定项目基本医疗费用,起付标准以上的部分,由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按如下比例支付:
首次参保缴费或年度中断缴费后重新参保缴费的,未成年人和在校学生按三级医院65%、二级医院75%、一级医院85%的比例支付。
2.参保人员(不含大中专学生)到定点医院普通门(急)诊就医,属于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范围内的药费,由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按以下标准支付:
未成年人及在校学生: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在二、三级医疗机构本部设置的除外,下同)及指定基层医疗机构就医,按80%的标准支付,其它医疗机构按50%的标准支付;最高支付限额为300元/人/月。
儿童医保忘记缴费 被暂停参保了,该怎么办?
拿医保卡到银行交款,如果停保就要重新办理。学龄前儿童到街道政务中心办理,学生回学校办理。学校不统一办理的话,自己去任何一条街道的社保中心重新参保登记缴费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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