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新生儿办理户口登记须知

【导读】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需要到父母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完成新生儿上户。孩子不上户会影响其上学、购买保险等,所以家长们应及时为孩子办理户口登记,以免变成黑户。

  双胞胎办理户口:跟上一个宝宝的户口一样的,到出生的医院开出生证明,带好父母的户口本,准生证到派出所办理即可。

  超生婴儿办理户口:只要有医学出生证明的,即可到派出所依法申报入户;没有医学出生证明的,可以由接生人出具书面证明加盖所在村公章即可;

  计划生育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生育的,对男女双方分别按照统计部门公布的当地县(市、区)上一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下列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

  多生一胎的,按照二倍至四倍征收;个人年实际收入高于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还应当按照其超过部分的一倍至二倍加收社会抚养费。

  非婚生子女则是在依法确立婚姻关系前或婚外行为所生的子女,非婚生子女户口办理内容如下:

  1、对于不够年龄所生的非婚生子首先要接受计生部门的处罚;

  2、非婚生子女户口办理需提供以下材料:

  婴儿父、母的入户书面申请;

  婴儿父母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非婚生不需提供结婚证;

  婴儿出生医学证明或亲子鉴定证明(非婚生子女必须出具亲子鉴定证明,由公安机关指定鉴定机构鉴定后出具)。

  婴儿办理户口:带上男女双方户口本、男女双方身份证、小孩的出生医学证明、结婚证前往街道或乡镇的计生部门,并按规定缴纳罚款后,办理手续,然后凭手续去公安机关办理户口。

  收养婴儿办理户口:符合《收养法》规定,经公证部门或民政部门办理了《公证书》或《收养证》的捡拾抱养小孩入户;证明材料:《本人申请》、《收养证》等证明材料。

* 本文所涉及医学部分,仅供阅读参考。如有不适,建议立即就医,以线下面诊医学诊断、治疗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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