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对象:本市常住户口人员
办理机构:无锡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地址:无锡市崇宁路56号 二楼 出入境接待大厅)
办理程序:申请人到出入境接待大厅提交申请表和申请材料。申请人到银行缴费,然后持申请回执和缴费证明到出入境接待大厅领取证件。
注:选择特快专递邮寄证件的,申请人在提交申请后,立即到银行缴费,然后在出入境接待大厅特快专递窗口办理手续
申报材料:
1、提交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2、提交近期正面免冠半身头像(白色或浅蓝色背景)彩照一张
关于出入境证件照片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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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如果照片不符合要求需要现场重拍,20元一份
3、交验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提交复印件
4、属于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交单位意见。
备注说明:凡出国事由为定居、探亲访友、自费留学、公派留学、商务、个人旅游、团队旅游以及其他情况,均需提供上述材料。
出国事由为劳务的,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1、经省或市外经贸部门确认的《外派劳务人员名单》原件;2、经省或市外经贸部门确认的《对外劳务项目审查表》复印件;3、外派企业盖章的《外派劳务人员名 单》原件。
收费标准及依据:
护照200元/本;护照加注 20元/项/次
办理时限:十五日
联系电话:11896888(请用固定电话或电信手机拨打)
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以下简称《出境入境管理法》)于2013年7月1日起实施。江苏省内南京、无锡、苏州、常州四个城市已开通异地居民办理护照业务。
办理对象:在锡就业、就学(全日制大专以上院校)外来人员及其配偶和16周岁以下子女,无锡籍市民的非本市人员配偶和16周岁以下子女
申报材料:
1、二 中所有材料
2、6个月以上居住证明
3、无锡籍居民的外地户籍配偶和未满16周岁的子女,还需要结婚证、子女出生证等亲属关系证在4、无锡就业居民需一年以上社保金证明,在锡就学居民需就学证明,他们的配偶和子女同样需提交家属证明。
注: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外来流动人口只能回原户籍地办理手续
从2014年4月1日起,无锡取消了未满16周岁未成年人办理出入境证件的核查表和同意书。
家长带小孩来办理出入境证件,只需要父母双方的一方陪同办理,并携带一方监护人和小孩的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就可办理。
户口不和父母在一起的,或者户口本上显示不出监护关系的,还需携带小孩的出生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