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幼儿医保参保政策

【导读】主要介绍长沙幼儿医保参保对象、缴费情况等政策。

凡本市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中小学生、少年儿童和非从业城镇居民(包括未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范围的城区村民,不含全日制在校大学生,简称参保人员):

(1)中小学阶段的学生、少年儿童(包括职业高中、中专、技校学生,简称未成年人);

(2)年满18周岁不满60周岁年龄段的非从业居民(简称非从业居民);

(3)60周岁及以上的居民(简称老年居民)。

未成年人

一般人员 :40元一年(个人缴费与政府承担)

低保、残疾:16元一年(个人缴费) 64元一年(政府承担)

三无人员:0(个人缴费)  80元一年(政府承担)

非从业居民

一般人员:225元一年(个人缴费)  75元一年(政府承担)

低保、残疾:60元一年(个人缴费)  240元一年(政府承担)

三无人员:0(个人缴费)   300元一年(政府承担)

老年居民

一般人员:60元一年(个人缴费)  240元一年(政府承担)

低保、残疾:60元一年(个人缴费) 240元一年(政府承担)

三无人员:0(个人缴费)    300元一年(政府承担)

参保人员应在每年11月30日前缴纳下一年度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参保人员可通过长沙市商业银行柜面现金缴款或委托该行实行保险费等方式缴纳保险费,由收款银行营业网点开具收款收据。

(一)参保登记

凡符合参加长沙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条件的人员,以家庭为单位到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劳动保障服务机构填写《长沙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申请登记表》,并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和复印件):《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或《学生证》,《长沙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三无”人员提供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办事处(人民政府)证明。

注:“三无”人员: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扶、抚)养义务人的人员。

(二)资格审核

社区劳动保障服务机构工作人员根据《长沙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申请登记表》及有关材料和证明文件进行审核。

(三)缴费后领取《长沙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册》

资格审查合格,参保人员提交近期二寸免冠相片一张,持社区劳动保障服务机构开具的《长沙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通知单》到商业银行营业网点缴纳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由收款银行营业网点开具收款收据,五个工作日后凭收款收据到社区劳动保障服务机构领取《长沙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手册》。

长沙市医保中心    4429974

芙蓉区医保中心    4683567

天心区医保中心    5899127

雨花区医保中心    5880226

开福区医保中心    4558018

岳麓区医保中心     8999319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举报电话

长沙市医保中心    4425247

* 本文所涉及医学部分,仅供阅读参考。如有不适,建议立即就医,以线下面诊医学诊断、治疗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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