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备资料为以下,格式以职能部门指引要求为准:
1)本人(已婚还需配偶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广东省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籍地乡镇(街道)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可以后补);
4)由东莞市公安部门通过部门联网系统核查;
4)劳动合同或单位证明(在莞经商的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注:有交社保的,有社保证明即可);
6)若在省内其他城市参加社保的需提供参保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 本文所涉及医学部分,仅供阅读参考。如有不适,建议立即就医,以线下面诊医学诊断、治疗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