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有一亿多人为无症状的乙肝病毒携带者,其中大部分是青年男女。我国的生育法没有规定HbsAg携带者不能结婚,他们的恋爱、婚姻没有受到任何限制。但为了优生优育,对此还应当慎重对待。
如果已知恋人一方是HbsAg携带者,在婚前应进行常规检查(双方均需检查)。若为抗-Hbe阳性的HbsAg阳性者可以结婚。若HbeAg阳性,查对方的血,若果对方血中乙肝表面抗体抗-HBs阳性,说明对方对乙肝病毒已有免疫力,不易再被感染,可以结婚;如果对方HbsAg、抗-HBs和抗-HBc均为阴性,表明对方对乙肝病毒既未感染又无免疫力,结婚后很容易被感染,所以暂时不易结婚,应即时注射乙型肝炎疫苗,待体内产生足够的保护性抗体抗-HBs,有了免疫力,方可结婚。按以上方法处理,对于乙肝表面抗原阳性者婚后的生活是比较安全和妥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