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资料:
1.原始收费收据(原件)
2.费用明细清单(原件)
3.参保人社会保障卡(复印件1份,验原件)
4.参保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委托他人代办须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险原件)
5.参保人银行存折或银行卡(复印件1份,验原件)(深圳开记工行、建行、农行、中行)
(二)补充资料:
1.报销市外产前检查医疗费用需补充提供计划生育证明(原件1份)、所属参保单位证明、孕产妇手册或孕检门诊病历(复印件1份,验原件)、结婚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2.住院病历(需到医院病案室复印并加盖医疗机构公章:首次入院记录、医嘱单、手术记录、出院记录及相关检查报告单)(复印件1份)。
3.报销市外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需补充提供:结婚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节育手术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门诊病历(复印件1份,验原件)、计划生育证明(限输卵管或输精管复通术)、住院病历(需到医院病案室复印并加盖医疗机构公章:首次入院记录、医嘱单、手术记录、出院记录及相关检查报告单)(复印件1份)。
* 本文所涉及医学部分,仅供阅读参考。如有不适,建议立即就医,以线下面诊医学诊断、治疗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