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期心脏病的治疗和预防护理,如下:
1.治疗
(1)终止妊娠的指征:有下列情况的应终止妊娠,心脏病变较重,或曾有心衰竭史者;风心病、高度房室传导阻滞、慢性心房颤动、或并发细菌性心内膜炎的患者;先心病有明显发绀、肺动脉高压症者;合并其他较严重的疾病。
(2)继续妊娠的监护:心力衰竭对于心脏病孕妇是很可怕的。因此,加强孕期监护是为了预防心力衰竭。减轻心脏负担应注意限制体力活动,保持精神舒泰,消除损害心功能的因素,如需输血,多次小量。
(3)分娩期与产褥期的处理:根据心功能状态及产科情况选择合适的生产方式,如剖宫产,阴道分娩。
2.预防护理
(1)未孕时,心脏病的育龄妇女,如果有几种情况不宜妊娠:心功能Ⅲ级或Ⅲ级以上;心率快难以控制者;心脏明显扩大;曾有心力衰竭史;肺结核;严重的内科并发症,上述患者应严格避孕。
(2)妊娠期:加强产前检查心功能;预防心衰;适时入院等。
(3)分娩期:产程开始,即应给抗生素;产妇安静休息,间断吸氧;无剖宫产指征的可以经阴道分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