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实施计划生育政策40多年来,辽宁省少生了2200万人,大大减轻了人口过快增长给环境带来的压力,对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提高人民生活水平起到了重要支撑作用。1990年,辽宁省人口自然增长率首次下降到千分之十以下,“十二五”以来辽宁省人口增长速度明显放缓,处于自然增长乏力、迁移增长水平较低状态,人口老龄化问题日益显现。
目前,辽宁已经处于超低生育水平,妇女总和生育率长期稳定在1.0,远低于全国妇女总和生育率1.5-1.6的水平。我省2011年、2012年人口出现了负增长,生育水平过低将导致人口年龄失衡,社会更趋于老龄化,劳动力供给不足,养老问题更加突出;人口老龄化和家庭少子化并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