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人在青岛落户的条件有两种:
一种是,购买一手房,一百平以上,无贷款,一次性付清。
另一种就是,人才引进。大专学历,有三年及以上合同(所谓合同其实就是看劳动保险),注意,这里的三年,必须是在同一单位,不间断。 如果是多个单位不间断也是不行的。
申请程序:
1、具有干部档案管理权限的单位,由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向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申报。
2、在市、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实行人事代理的单位,需向所委托档案管理的市、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申报。
3、实行人事代理的用人单位,应提供人事代理协议和代理手册原件及复印件。
4、单位人事专员申办人才引进业务时,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并出具相关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业务联系函(可下载)。
关于收费:
办理人才引进,不收取任何费用。
办公地址及电话:
同安路189号,青岛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企业人才引进处 (海尔路人才市场东侧,留学回国人员创业园1楼)
咨询电话:66711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