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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医疗保险统筹区域内的下列人员:
(一)未成年人
学龄前儿童(未满6周岁本市城镇户籍儿童)
其他未成年人(本市城镇户籍,6周岁至18周岁,本市非在校就读居民)
(二)全日制在读学生
中小学生、高等院校学生、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学生、技工学校学生、特殊学校学生等(未享受机关事业单位家属统筹医疗保障,或未享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