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参保人确需住院治疗的,经医师开据住院单。
2、参保人持住院单到住院处办理住院手续,并告知住院处工作人员生育保险参保人身份,住院处在病历首页上盖“生育”章,并根据病种的不同收取押金,出院结算时多退少补。
3、参保人住院期间,病区向其提供每日费用清单。
4、参保人出院时,应及时到住院处结算。
5、参保人在出院10个工作日后,持本人身份**到医院病案室复印病历、打印费用清单等相关材料。
6、参保人持住院**、病历复印件及费用清单等材料回单位找有关负责人办理报销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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