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费标准
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0.8%×12个月,自2012年9月起,对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少年儿童及大学生医疗保险参保人的财政补助标准,从每人每年200元提高到240元,其中困难人员补助360元。
缴费方式
按学年度(当年的9月份至次年的8月份)缴费,每年收一次,在参保人或监护人的存折中扣取。
以2013学年为例,深圳少儿医保缴费标准为每人:(4918×0.8%×12)=472元。
备注:符合深圳市计划生育政策的参保少儿,从2013年9月1日起财政补贴为每人每年282元,这样少儿每年个人所需缴纳的医疗保险费为190元。但未按要求提供本市计划生育证明的,不享受财政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