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7日,在宁波市妇儿医院孕前保健门诊,有市民正在咨询。
记者了解到,在众多的咨询电话中,有一位郑先生的情况颇具代表性:他的户籍在广东,而妻子是宁波余姚人,目前他们有一个6岁的儿子。因为妻子是独生女,所以夫妇俩也想再生一个孩子。
郑先生的问题是,因为全国各地实行“单独二胎”的时间不一致,宁波实施“单独二胎”政策了,广东还没实施,他能否生第二胎?
李宝麟解释说,根据政策,如果夫妻二人户口不在同一个省份,只要任何一方户口所在地允许单独夫妇生育两个孩子,就可在那里申请再生育。按照郑先生夫妇的情况,宁波先开始实施,就到宁波申请即可。
李宝麟说,还有一种情况,夫妻俩的户籍都不在宁波,但都在宁波生活,那他们何时能生两孩,只能根据户籍所在地的实施时间,而不能根据宁波的实施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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