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越早发现梅毒并治疗对胎儿越安全,在妊娠16周以前得到充分治疗的孕妇,其胎儿先天性梅毒的发生可以完全被预防。一般在妊娠初3个月及妊娠末3个月各进行1个疗程的治疗。一般使用青霉素进行治疗:
(1)普鲁卡因青霉素 G,80 万 U/d,肌内注射,连续 15天。或苄星青霉素 G 240万 U,分为二侧臀部肌内注射,每周 1 次,共3 次。运用青霉素治疗梅毒孕妇,对98%的胎儿的先天梅毒都会有效。
对青霉素过敏的孕妇,可以选用红霉素口服:
(2)对青霉素过敏者,用红霉素治疗(禁用四环素)。服法及剂量与非妊娠病人相同。
(3)以前患过梅毒,但经过充分治疗,无复发,也没有再感染证据者,可以不必治疗。
如果患者在孕期未接受治疗,胎儿感染先天梅毒可能会导致畸形儿出现,虽然可用青霉素治愈患儿,却改变不了患儿形体上的异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