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具备下列三个条件,可以申请生育第二胎:
(1)双方或一方为江苏省户籍;
(2)一方为独生子女;
(3)双方合计已生育一个子女。
怎样判断是不是独生子女?
(1)本人没有同父同母、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
(2)本人申请生育时同父同母、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均已死亡,且没有存活的子女;
(3)本人由社会福利机构或收养人抚养长大,且没有同父同母、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
(4)依法收养子女,送养人和收养人没有不符合《条例》规定生育情形,本人申请生育时为送养人或收养人家庭唯一子女。